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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还能接受。
傅荀指腹蹭了下刚被人亲过的地儿,轻轻勾了下嘴角,敛眸开车离开。
傅荀最近没怎么去公司,在公寓待到苏君彦给他消息。
他本来打算带着苏君彦出去吃,结果刚接到人,就被催着去市。
傅荀轻啧了声:“你这么喜欢做饭?”
苏君彦穿着白色体恤,黑色休闲裤,背包被他搁在腿上,格外地乖巧,他转过头,朝傅荀笑:“我想做饭给傅哥吃,傅哥不喜欢吗?”
他笑得软糯,连带着声音都软软甜甜的,傅荀猝不及防,这声音黏在耳畔,刹那间酥麻了他的听觉神经。
可能是夜色有些暗,白日里听着肉麻黏糊的话,现在听来也觉得好了些,甚至格外入耳。
傅荀舌尖抵了抵牙根,觉得是自己素得久了,让身边这人不长记性。
不然这小东西怎么一得空,就来招他?
车内没有开灯,昏暗的路灯隔着玻璃照进来,小孩巴巴看着他的眼底都似裹着糖。
傅荀难得迷糊,现在的小孩谈恋爱,都这么甜的?
他将车停在了市门前,忽地解开安全带,深深呼了口气,才说:“喜欢。”
小孩脸皮薄,他能说不喜欢吗?
苏君彦眸光蹭亮,脸颊红红:“那我以后都给傅哥做饭。”
也许是因为这番对话,回去之后苏君彦愣是做了六菜一汤,像是将看家本领都使出来了一样。
傅荀靠在厨房门上,看得一愣一愣的,连手机都忘了刷。
不知道他今天打了什么鸡血?
傅荀还记得第一次和苏君彦一起吃饭的时候。
两个人坐在面馆,这人连一碗二两的牛肉面都剩下大半,吃撑了都可怜兮兮地舍不得剩下,和现在判若两人。
傅荀倒不是嫌弃这人变得奢侈了。
毕竟这人越来越好,代表他将人养得不错。
不管怎么样,他还是希望这人开心的。
傅荀看着人忙碌的背影,有些恍惚地想着。
最开始他三番四次去找这人,只是单纯地想要负责吗?
也许是,也许又不是。
他看过原主的记忆,那里的苏君彦瘦骨嶙峋,蹲在角落里,清冷的脸上再无一丝色彩,全是木然。
可他一直都记得,那天他刚醒来时,这人眼底的色彩。
有怨有怒,最主要的是生机勃勃。
他自幼学习好,长得好,性格也算不错,平凡地骄傲着,这样的人不该眼底没有一丝神采。
傅荀不得不承认,最初去找这人,除了所谓的责任外,还夹杂着一丝私心。
苏君彦是他在这个世界睁眼看见的第一个人,总是比旁人要熟悉些的。
他想靠近这人,然后忘记初到这个世界的不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