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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,斧头、匕,不过我最最拿手的是十字弓。”
拐骗用他的钩子挠了挠短胡须,“用十字弓,真是个坏蛋。敢问你用十字弓杀了几个人?”
“九个。”
父亲一个人至少可以当九个吧。你瞧:凯岩城公爵。西境守护。兰尼斯港之盾。国王之手。丈夫。兄弟。父亲。父亲。父亲。
“九个。”
拐骗哼了一声,吐出一大口鲜红唾沫。或许他瞄准的是提利昂的膝盖,不过射偏了,喷在了侏儒双腿之间——但总之明确表达了他对“九个”
的看法。军士的手指被酸草叶汁染成斑驳的红色,他又撕了两片叶子丢进嘴里,吹声口哨。“凯姆!
你这把该死的夜壶,给我滚过来!”
凯姆跑步过来,“带公爵夫妇去货车边找锤子,搞两套佣兵装。”
“锤子多半醉了。”
凯姆小心翼翼地提示。
“那就尿他脸上,把他弄醒。”
拐骗转向提利昂和分妮。“我们没有让天杀的侏儒入团的先例,但团里男孩不少,要么是婊子生的野种,要么是背井离乡外出冒险的小傻瓜,还有跟班、侍从之类。他们穿的狗屎也许能给猴子穿。他们穿着狗屎去送死,但你两位杀人如麻的小崽子不怕讨这点晦气,对不对?九个?操。”
他摇头走开。
次子团的公用盔甲装在六辆大车里,停在营地中央。凯姆当先带路,他像挥拐杖一样挥着手里的长矛。“君临的小子为何来海外当差呢?”
提利昂问他。
那小子警惕地看了他一眼,“谁说我是君临人?”
“没人说。”
你吐出的每个词都散着跳蚤窝的臭味。“是你太聪明,藏都藏不住,大家都说君临人脑筋最灵光。”
他似乎很惊讶。“谁说的?”
“大家说的。”
自然是我说的。
“什么时候说的?”
显然是我刚才编的。“传了好多代咧。”
他撒谎,“连我老爸都常念叨。你认识泰温公爵吧,凯姆?”
“他是相大人,有一回我见他骑马上山,他的士兵披着红披风、头盔上有小狮子。我喜欢那种头盔。”
他嘴巴一抿。“但我不喜欢相大人。他不仅洗劫过都城,还在黑水河上让我们吃了大败仗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