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章 火爷爷1 (第2页)

作者:十里木樨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

川峡豪民多旁户,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为奴隶;家或数十户凡租调庸敛,悉佃客承之,旁户素役属豪民,皆相承数世。

这种旁户世代被固定在地主的土地上,像奴隶一样被役使;对地主有着强烈的人身依附性。

旁户除了向豪族地主交纳地租,还要承担官府的各种沉重的赋税徭役;旁户实际上是地位低下的依附农民。

当时这种旁户数目占益州总户7o%以上,有的边远地区达到百分之8o%到9o%。

许多世家豪族往往拥有多达数千户以上的旁户。

由于旁户所受的剥削较其他地区更加严酷,生活更加穷苦;因此他们要求推翻地主的压迫和统治也就更加强烈。

此外,宋灭后蜀以后曾纵兵大肆掳掠;也给四川农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。

宋王朝把后蜀府库里存放的金、银、珠宝、铜币之类的“重货”

和绢帛布匹等“轻货”

运往京城开封,号称“日进纲”

为此,强征了大量民夫,水6兼运,化了十几年的时间才运完;这就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。

成都一带人多地少,农民“协稼不足以给”

;多兼营纺织、采茶等副业。

北宋政府在成都设立了“博买务”

,垄断布帛贸易;禁止个体农民和小商贩自由买卖,豪强大地主则趁机“释贱贩贵”

,投机倒把,敲剥百姓,从中渔利。

这就使得越来越贫困的农民不断丧失家业田产,许多小商贩被迫失业;农民的家庭手工业遭到严重破坏。

北宋政府还把茶叶划入专卖,对茶农低价购茶,高价卖米,使广大茶农纷纷破产,生路断绝。

如此残酷的剥削迫使农民不断起义,但真正意义上的农民起义是公元993年的王小波、李顺起义,距离火爷爷给刘敏提亲的时间还有18年。

刘敏出生于公元968年,现在7岁是公元975年。

走进门的火爷爷身躯高大,年纪在6o岁上下;古铜色的脸上布满汗水,从他风尘仆仆的样子看;刘敏知道他是从银匠龚美那里赶回来。

走进大门的火爷爷见刘二、肖红萍、刘敏三人僵持在院子里,在一起吵吵嚷嚷;不禁一怔,嘴里直呼“干撒子嘛……”

火爷爷嘴里惊呼着疾风似火地走到刘二跟前,竟比这厮高出半个身段,

火爷爷的身高不仅刘二难能比拟,就是走到成都的大街上也是鹤立鸡群。

火爷爷姓火名鼎字仁甫,尽管是柏树林村的旁户;可他好义多善,喜欢帮人;即便在成都府也是人人敬佩的角儿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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