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章 助人为乐是写进律法的 (第3页)
但不管是轻是重,还是非常公平的,对责任划分的很详细。
主动挑衅又先动手的,如果打得不严重,受以耐刑。
就是把脸上的胡须和眉毛给刮掉,是一种侮辱刑。
稍重一些就是笞刑,也就是拿棍子抽,一般挑衅者抽二十下。
再重一些,就要被判为刑徒,或者关进牢狱,甚至是被判死刑。
如果被挑衅者先动手,处罚会酌情减轻一些。
不过酌情是酌情,但打得严重的话也同样要受罚。
看起来与后世的互殴有些相像,但却有着本质的区别。
被判重刑的前提是把挑衅者给打得重伤或是直接销户。
而且也分场合场地以及具体的事态来判断。
如果是侵犯个人财产的,打死八百回都没问题。
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小偷进自家家,结果被现跑得时候摔下楼,还要被偷的人家承担一部分责任。
没有任何和稀泥,谁的错就是谁的错。
另外,还有一条律法也挺意思。
假如逛街或是在路上行走,突然看到有人行凶。
若是正好赶在行凶现场一百步以内,不过去加以相劝或是救助,同样受到责罚。
虽然责罚是交罚款,但数目却非常大,两副皮甲的钱。
这条律法在黄品看来,简直不要太好。
绝对不会出现什么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不良风气。
整个社会会非常和谐,也起到震慑的作用。
而且可以想象大秦的百姓之间该有多和谐。
想到这,黄品对白玉咧嘴一笑,“你都说了要分具体情况。
一个玩闹,哪能算的上触碰律法,少在这吓唬人。”
白玉抿抿嘴,轻笑道:“不与你说得重些,你怎么会往心里去。”
目光瞥了瞥地上的皮袍,白玉询问道:“可是要给你的家臣妾拿去?”
“聪明。”
再次抗起皮袍,黄品朝着帐外努努嘴道:“天愈的冷,既然被赏赐给我,总不能让他们冻伤。”
想到还是白玉心思细腻,也更为关心他,黄品边往外走边继续道:“皮袍给下去就完带着他们去弄些野菜。
你若是没事就跟着一起转转。
如果野韭不是特别粗老,再去摸些蛋,给你包饺子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