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章 一定火乐队 (第2页)

作者:葡萄苏打返回目录加入书签

峰哥他们也调试好了各自的乐器,一边嚼着常念刚给的泡泡糖,一边配合着她们乱敲的鼓声,即兴奏响了各自的乐器,这种没什么章法的曲调倒是意外有点儿好听。

演出开场前,常念订的外卖到了,叶知让和他们一起吃了饭,峰哥他们喝了点儿小酒,聊完人生,聊理想,话题很沉重,语气却很轻松,态度更是难得的豁达。

但常念说,这都是装出来的,如果真能看开,真能豁达甘于平庸,哥几个现在也就不在这儿混了。

年纪最大的峰哥苦涩笑笑:“老子当年要是和我那个相亲对象把婚结了,估计现在孩子都能打酱油了……”

他话还没说完,就被面无表情,靠着椅背的小松打断了:“你快行了吧,就你这样儿,结了婚也是祸害人家姑娘。”

峰哥还击:“那也比选秀半生归来仍是素人强。”

小松不说话了,因为他当年去参加选秀,完完全全就是一轮游,常念为了给他投票还拉了个群,几百个人还没派上用场呢,他就被淘汰了……

回来可是被哥几个笑了个够呛,一气之下,他单方面把乐队原本文艺的组合名,改成了现在有点儿中二的“一定火乐队!”

往事不堪回,几个人,各有各的笑料。

晚上七点半,新闻联播结束,乐队的演出也正式开始了,小剧场里,加上叶知让满打满算只坐了十二个观众。

但在后台,键盘手老张却差点儿哭出来,因为这是他们演出以来,观众最多的一次。

峰哥就比较乐观了,他说:“十二是六的倍数,两个六代表什么?六六大顺啊!

以后肯定会越来越好!”

几个人各自从叶知让送的花束里挑了朵花,别在了耳朵上。

音乐声响起,灯光暗了下来,开场曲是一慢歌,叶知让不了解这是一种什么风格,但确实很好听。

她掏出手机对准舞台录起了相,常念冲她ink了一下,她笑笑,将镜头主要对准了她。

后面几歌相对于第一而言,就比较躁了。

许是不喜欢他们的歌曲风格,十二个观众6续走了一半,小松的声音略有些波动,明显是泄了气,叶知让打开手机的手电筒,举起手机,随着音乐的节拍,晃动着胳膊。

待到最后一歌时,剧场里只剩下了叶知让,但他们还是坚持唱完了这最后一开头一句是:“这是一唱给朋友的歌……”

那十一个早走的人,没有耳福,因为叶知让觉得这歌是他们今晚表演的最好的一。

歌曲唱完,舞台的灯光却并没亮起,常念的鼓点躁动,小松抱着吉他走到了她身旁,帮她调整好了话筒。

常念清了清嗓子,道:“接下来这歌,唱给今晚唯一的幸运听众,我的好朋友——叶知让!”

乐器配合奏响。

常念:“《cityofstars》!”

她和小松的嗓音适配度很高,共唱一歌时,有一种在徐徐讲述一个漫长故事的感觉。

她唱到:“areyoushiningjustforme?”

(你是否为我一人闪耀)时,走到了舞台边坐下,晃着腿,把别在耳边的黄玫瑰扔向了叶知让。

在最后的最后,她又重复唱了那一句“thatnoap>“theyvefina11yetrue”

(我们的梦想,终会成真)

……

晚上九点,这条街彻底热闹了起来。

常念和乐队的小伙伴们一边商量着一会儿去哪儿聚餐,一边送叶知让去她来时的路边,坐车回家。

几人刚走到红绿灯前,常念就看到了停在对面的黑色劳斯莱斯,和正靠车站着,满脸严肃盯着他们的裴景淮。

她有时候是真恨自己的视力太好:“靠,知让,你不是说你小叔出差了吗?”

“对啊!”

叶知让正听峰哥讲故事听的起劲儿,常念拍了拍她的肩膀,给她指了指裴景淮:“我应该不是眼花出现幻觉了吧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