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5 节 阿梨 (第1页)
沈修礼是京圈太子爷,他的左手腕上长年戴着一串檀木佛珠。
人人都说他这是忘不了初恋,当年苏樱一出国这串珠子就出现在他的手腕。
没人知道,这佛珠内侧刻的,是我苏梨的名字。
而我,要叫沈修礼一声:「小叔叔。」
1
我刚进门便被人抵在了墙上,黑暗中男人身上冷冽的雪松清香扑鼻而来,宛如隐忍克制着不肯破戒的僧人。
「没有喜欢过任何人?」
沈修礼的呼吸随着话语喷洒在耳边,我不适地动了动却被他抱得更紧。
今天下午,新电影的布会上,主持人问我学生时代有没有喜欢的人。
我想了想开口说:「我没有喜欢过任何人。」
主持人和观众们都不信,因为我长了一张看起来很会谈恋爱的脸,并且出道以来捕风捉影的绯闻不断。
「从来没有?」
主持人再三追问,我斩钉截铁地答:「从来没有!
」
我的回答不出一个小时就登上了热搜,事业粉们纷纷喊着过年了。
耳垂上濡湿的刺痛感拉回了我的思绪,狗男人生气了。
我勾起唇角,双手搭上沈修礼的脖子开口:「你不是不让我喜欢你吗,小叔叔?」
听闻我的称呼,沈修礼突然放开了我。
我推开他冷笑一声拎着包进了卧室,关门时声音极大,泄我的不满。
2
第一次见沈修礼是在我十三岁那一年。
彼时沈家长孙,沈修礼的大侄儿沈郁突急性白血病需要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。
当时同城能与他匹配上的只有我。
当天晚上,沈巍夫妇便来到福利院,想让我强制捐献骨髓。
院长不愿意,拼了命护着我,挣扎了几天,眼看护不住了便让我悄悄逃跑。
可沈家保镖一直守在福利院附近,我一出门就差点被抓。
为了活下去,我只能埋头朝前跑,却不小心撞倒了人。
正当我绝望之际,沈家保镖停了下来,对着被我撞倒的人喊:「二少爷。」
我抬头看向沈修礼,若目光能变成利刃,他已经被我千刀万剐了。
沈修礼却不在意,他温柔地把我从地上拉起来,向我解释:「我今天确实是来找你的,但我不认识你。」
跑是跑不掉了,我只好跟着沈修礼去了奶茶店。
在店里,沈修礼跟我分析了两个小时我不献骨髓的后果。
其他的我都可以不在乎,但福利院我不能不管。
沈修礼向我承诺捐献流程肯定公开透明,不会让我因为救人一命搭上自己。
我跟着沈修礼回家后,不知他怎么和家里人沟通的,再次出现,沈巍夫妇说要收养我。
于是,我成了沈家的养女,沈修礼的大侄女,和沈修礼在同一个屋檐下相处了十二年。
3
第二日,我起床时,沈修礼早已不在。
这套房子是他送我的,从户型到装修都是我喜欢的,足以看出沈修礼多么了解我,但他不爱我,或许还有那么一点恨我,因为——
是我毁了他。
他总是来去随意,在这里过夜无数却从来没有任何越矩的行为。
我看着毫无人气的房子,自嘲一笑,拉着行李箱离开。
……
再次回来是一个月后。
刚下飞机,我便让司机把车开到夜色。
经纪人劝阻的话停在嘴边又咽了下去,她知道的,沈修礼不会让我有任何负面消息出现。
出道到现在,他会在身后为我清除所有隐患却不肯让别人知道我身后的人是他。
夜晚的酒吧总是热闹无比,我戴着墨镜穿过人潮,停留在一个包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