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9章 论无耻他们才是祖宗啊 (第1页)
这些田地,历来都是归属皇帝所有的。
先秦时期,就有这样的规定“山林河泽,皆归君有。”
就算是在后世,这样的田地也存在,大的叫做“国家农林牧场”
、小的叫“村小组集体所有田”
,一样没有包产到户!
(这一点,若是书友有亲朋在村大队做事,稍微问一句,就会清晰的明白!
)
土地会荒芜吗?
只要缴纳赋税之后,还有剩余,勤劳的华夏百姓,就不会让土地抛荒!
因此,这种隶属于国家专有的土地,租赁给了需求土地的百姓们耕作。
有专门机构,按照一亩地三分银子的比例,征收银钱。
然后转交给拨付所有人,也就是宗室、勋贵。
因为土地的特殊性,这个征收比例,在三十税一的大明,是很重的!
当然,比起军屯田地的过半税率来说,却又低了很多了。
按理说,这个拨付,与文官是无关的——因为这类土地,属于特殊性质,归属皇帝私有,租金直接充入专项收支。
户部是无权收税的!
好了,解释清楚了藩田、养赡田的土地来源,就会现一个很明显的问题——与士人记载不符!
难道是有人在黑?
为啥明明白白的有条规可查,他们要黑这项制度呢?
至于为什么会被黑了几百年——仔细考虑一番这事伤害了谁的利益,就会明白了。
最简单的一个道理:
比如军屯田,官方规定税率在六成以上!
若是有人在官面上,给土地改变性质,变成民户所有——则为三十税一!
这可是实打实的减税了啊!
想屁吃!
政策漏洞而已……
他们会将税收到自己家,然后只给朝廷交更改后的税赋。
底下的泥腿子,照样按照六成来交,到了侵吞土地者这里,变成了给国家缴纳三十税一……
这是多少的利润?